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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所云(写在新家的文字) (此文已搬到新家)

黎明 @ 2008-07-01 13:10:15
 
我不是个适应力极强的女人,没有聪慧的头脑和超人的智商应对措手不及的环境变迁和其它变动。面对博客屋管理者处心积虑建造的这个表面看似很豪华的新家,我有着很多的不适和窘迫感,大有刘姥姥进大观园的茫然,更谈不上喜欢。
 
我是个恋旧的人,还是喜欢那个简陋的茅草屋。尽管她几经变迁、改版,甚至还有着许多这样那样的不足,但它简洁的页面,直观的回复功能和一目了然的好友圈子动向是其它网站不能比拟的,也是我们来这里安营扎寨、流连忘返的基础和条件。尽管它没有新浪的豪华、没有搜狐的时尚、没有天涯社区的稳定,但我仍然爱她,痴心不悔!因为这里有我情同手足的好友,有着我难以忘怀的博客初恋情节,有着两年多友情见证的文字;当初走进网络,来到博客屋,不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看见自己,而是喜欢有着生命的文字,喜欢弥漫着温情的网络;喜欢用文字彼此靠近、彼此温暖;网络是虚拟的,但文字却是柔美的。以文会友,通过文字,我们有的成了朋友,有的甚至成了知己。而今,我站在新居的屋檐下,知道自己从那里来,却不明白要走向哪里。。。。。。
 
经营一个博客,如同经营一个家,需要爱心、时间、精力去呵护、打理,怎么能说离开就轻易离开了呢?我们诚恳的心,热烈的情,可以接受博客屋的继续改版,继续升级和不断的完善,但为什么要出此下策:全体搬迁?!当然,管理者也有:老版博客屋不会丢弃,文章不会丢失的承诺。但我们都明白,做博人的时间和管理者的精力和技术力量都是有限的,那个所谓不会丢弃的博客屋也只是缓兵之计罢了,人不如旧,屋不如新,世事多不定。今后管理者的精力和技术力量都会转移到这个新的开发区来,哪有时间来打理原来这些瓦舍?这样以来,老版博客屋迟早会废弃。为保存过去的文字,为保留友情的见证,为心中那份难以忘怀的记忆和美好的留念,只有心不甘,情不愿地点击“开始搬家”。这种没有任何准备,没有事前通知的情况下进行的强行搬迁,让我心生疑虑:是燕西的技术能力、管理水平的原因还是思路和智慧的障碍?疑惑是管理理念的转变?好好的一个网站,怎么说搬迁就搬了呢?对燕西这种“强奸民意”“强奸眼球”的作法深表不满甚至愤慨!但,人在屋檐下,不得不低头,在我还没找到更好去处的时候,只能委曲求全先来这里苟延揣息几日;更主要的还是因为这里有着太多的留念和不舍。暂不说新版博客屋众多的不足和弊端,他的转型成败与否,自有人气和发帖量来断定,我没有先见之明,但事实会给大家一个明了的答案。我真诚的希望我们的博客屋会越办越红火,越来越兴旺,因为这里有我们的心血和汗水,有我们最纯的爱!我曾答应过一个负气离开博客屋的小妹妹,说:只要博客屋还在,我就在这里等你回来。我不能食言,我要兑现我的承诺!在这里等她回来。
 
现在黎明有一个疑惑,过去的老朋友来新家后怎么都改名换新了,好多新面孔,假如您是黎明曾经的朋友,请您,请您用原来的名字给我留言好么?黎明真的舍不得您们!
类别:临屏随笔   107次浏览   13篇评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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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友评论:
一心
一心 @ 2008-07-01 23:06:14 评论
我是认识你不长时间的朋友,是在菊影那里认识的你,虽然只进了你家几次,但我还是珍惜这点友情的。如果你还在老屋,我会支持你的。新家我也不想去了。
作者回复:非常感谢你的理解和支持!相见恨晚啊!来,握手!
东篱菊影
东篱菊影 @ 2008-07-01 21:20:09 评论
如果这里废弃了,我就搬到别的地方去了。曾经留恋的一切,已经面目全非了......
作者回复:就像初恋被扼杀了一样!
姐姐有了好去处,一定要带上老妹我呀!
不悔
不悔 @ 2008-07-01 20:27:59 评论
不悔也在!
作者回复:黎明陪同!
大学
大学 @ 2008-07-01 20:24:34 评论
大学还在!
作者回复:黎明不走!
野蒺藜苗圃
野蒺藜苗圃 @ 2008-07-01 20:07:41 评论
新家好似超市.这里才是林阴.
作者回复:新家还没有超市的繁华和琳琅满目吧,把它当着纳凉的地方好了,那里清冷、萧条,适合晨练。:)))
夏雪神韵
夏雪神韵 @ 2008-07-01 18:52:23 评论
虽不是我的地盘,但这拥有我的家,也有我的发言权!
新家只是我的一块宅基地,是分给我的,没有进不了家啊!
我是在这严防死守,坚持到最后。
作者回复:心手相依,与你一起坚守阵地!
王秋生
王秋生 @ 2008-07-01 18:45:51 评论
王秋生还在!
作者回复:大哥在,我们的阵地就在!
秋爽
秋爽 @ 2008-07-01 15:34:50 评论
我留了,你没看到啊,笨姐就是笨,嘿,而且我用的就是原来的名字,我还是我哦.
照姐的说法,这里真的会被废弃吗?如果真要是这样的话,我还不如搬到其它网站呢.我之所以搬家,就是因为如果不搬,就进不来呢.:((
作者回复:知道我笨还用那名字来迷惑我,让我拼了好半天,不是告诉你我不懂拼音的吗?还有那个叫“wang xiao fei”的,居然也把我弄的晕头转向。不是告诉过你们,我得老年痴呆了吗。哼,都来欺负我!
东方之子
东方之子 @ 2008-07-01 15:27:40 评论
支持了,东方之子还是东方之子!
作者回复:人不如旧,衣不如新!还是老朋友亲切。问好!
石山
石山 @ 2008-07-01 14:10:01 评论
支持你!!~~
作者回复:握手,谢谢支持!
一缕阳光
一缕阳光 @ 2008-07-01 14:08:13 评论
梦如也很喜欢旧屋,就是因为它的简洁的页面,这是其它网站所不能比的,博客屋最诱人的就是它,可燕西偏偏这个家的亮点给毁了。
作者回复:老版博客屋最闪亮、最温暖的就是博友间简洁明快的跟帖、回复等互动环节,这是博客屋得以生成和壮大的基础,而新版博客屋恰好把这个关键环节给忽略了。从这方面来说,新版博客屋是一个不成功的转型,我不喜欢。
小舟
小舟 @ 2008-07-01 14:02:35 评论
所云极是,燕西这种“强奸民意”“强奸眼球”的作法深表不满甚至愤慨!
说的太好了.支持理解!对你真有相间太晚之感.
作者回复:感谢理解和支持!
张雨
张雨 @ 2008-07-01 13:45:26 评论
姐姐,答应我的事有下落了吗
作者回复:弟弟放心,这几天就给办理妥当。请把你想要的内容以短信发给我。孩子高考结束了,万事大吉,可以完成你的任务了。呵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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